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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上海浦東機場出現嚴重安全事件,20多名乘客擅自進入機場滑行道,一架滑行中的飛機受到阻攔。2012年4月13日播出的央視新聞《1+1》指出,乘客如此做法顯然在觸犯法律,卻并未得到機場方面的處罰,反而是航空公司向每位旅客賠償1000元。上海公安部門發(fā)了一個語焉不詳的微博,說對這20名爭端的乘客進行了治安處罰,但是具體是什么處罰并沒有詳細告知。以下為節(jié)目實錄:
——維權何以變違法?
解說:
4月11號上海浦東機場出現嚴重安全事件,20多名乘客擅自進入機場滑行道,一架滑行中的飛機受到阻攔。
記者:
待了多久啊,在跑道上?
乘客:
至少15分鐘吧,差不多。
解說:
原本深圳飛南京卻在上海浦東滯留20小時。
乘客:
你想走你走不了,你想飛你飛不了,你想退票退不了。
解說:
候機廳沖突占領飛機客艙,擅自闖入滑行道,航班延誤導致的旅客維權,為什么越來越火爆。
國航上海副公司工作人員:
旅客上了飛機之后,出現了一些不理智的情緒。
乘客:
太可怕了,這個自己不安全,大家也不安全。
解說:
航班延誤,沖突不斷升級,根源何在,《新聞1+1》今日關注維權不能違法。
主持人 張羽:
觀眾朋友晚上好,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你遇到過飛機晚點嗎?您遭遇過在飛機晚點之后被航空公司長期的拖沓和冷落嗎?您感受過在長時間的拖沓和冷落之后那種急火攻心、身心疲憊但卻求助無門、申訴無方的憤怒和無奈嗎?在這個時候您會怎么做?4月11號在上海浦東機場上演了這樣一幕。20多名有過類似遭遇的乘客沖上了飛機滑行道,攔飛機維權,迫使一個正在滑行的飛機停機。
解說:
今天報道的開頭,先讓我們看看今年2月8日北京電視臺播發(fā)的一則新聞。
字幕提示:
2012年2月8日北京電視臺 新聞
記者:
為了保證這些飛機的平安起降,機場查道員的工作顯得非常重要。
解說:
查道員王京生主要的工作就是檢查里面上的異物,哪怕只是一顆螺絲釘。
首都機場查道員 王京生:
這是飛機的氣門帽,有時候它(飛機)經常掉氣門帽,這個也很危險的,容易把輪胎給扎壞。
記者:
我們在巡查的過程中,王師傅又發(fā)現了路面上有一個裂縫,這是檢驗它會不會影響飛機運行是嗎?
王京生:
主要是檢測它的平坦度,超過標準的話就得做維修計劃。
解說:
小到一顆螺絲釘、一條裂縫都需要機場查道員事無巨細的處理,機場安全應該不允許出現一絲一毫的馬虎。但是4月11號在上海浦東機場的飛機滑行道,卻突然出現了20多名旅客,來自上海市公安局國際機場分局的通報說,當晚這20多名旅客沒有聽從工作人員安排乘擺渡車登機,而是擅自進入了機場滑行道。普通旅客怎么會進入機場的滑行道?他們這樣做事出何因?據了解,4月10號深航ZH9817航班,本應按計劃由深圳飛往南京,再經南京飛往哈爾濱,但因南京遭遇雷雨天氣,10號晚上8點,這架搭載161名旅客的航班不得不備降在上海浦東機場,之后長達20個小時時間,飛機始終未能起飛。而深航在處置方式上的欠缺更讓乘客們心生不滿。
乘客 孟先生:
已經限制我們,限制我們的自由了,你想走你走不了,你想飛你飛不了,然后你想退票推退不了,然后回來的話沒人給你們開門。
解說:
不滿情緒不斷積累,終于在第二天,也就是4月11號爆發(fā)。
國航上海分公司工作人員:
早上已經確定了補班的時間,已經在積極地做工作了,后來旅客上了飛機之后,可能是旅客出現了一些不理智的情緒。
解說:
經過上海浦東機場緊急處置,這20多名情緒激動的旅客又回到了停機位,并計劃由擺渡車送至候機樓,就在這時機場滑行道上發(fā)生了極不冷靜的一幕。
攔飛機乘客 楊女士:
大家都很生氣,我們已經(滯)留了20個小時了,在這里。
記者:
待了多久啊,在跑道上面?
楊女士:
至少15分鐘吧,差不多。
解說:
乘客的心情可以理解,然而如此做法顯然在觸犯法律,根據《民用航空安全保衛(wèi)條例》第16條,機場內禁止隨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而《治安處罰法》第23條也提到,擾亂機場和航空器秩序的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上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畫面提示:
2012年4月12日新聞
解說:
華東管理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危害飛行安全的行為應堅決制止。
解說:
然而這起極端的機場安全事件,卻并未得到機場方面的處罰,反而是航空公司向每位旅客做出了賠償1000元的決定。昨晚11點50分左右,上海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經查4月11號浦東機場內有部分乘客不聽工作人,乘擺渡車登機擅自進入滑行道,雖無攔停飛機的故意,但其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安全保衛(wèi)條例》有關規(guī)定,目前警方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人員作出了治安處罰。
今天浦東機場二號航站樓跑道上的飛機如常的起落,然而兩天前發(fā)生的一幕卻值得警惕。
張羽:
我們看到如此出奇,如此驚險的一個維權所造成的爭端,最后是以這樣一個方式來解決了,首先我們看到這場爭端并沒有給飛行安全和機場運營造成太大的障礙,這是最讓我們欣慰的。第二我們看到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20名乘客,用這種極端的方式維權,最后得到了超額回報,也就是航空公司規(guī)定應該賠償500元,而且他們得到了航空公司的1000元的賠償。最后我們看到上海市公安部門發(fā)了一個語焉不詳的微博,同時說對這20名爭端的乘客進行了治安處罰,但是具體是什么處罰我們并沒有看到詳細告知,這里我們想說的是,我們需要一個詳細告知,而這種告知不僅僅是針對這20多名乘客,因為現在這個事件顯然已經成為一個公共安全事件,這已經不單純是乘客和航空公司的因為延誤所造成的糾紛,既然是一個大家所關注的公共安全事件,我們需要一個公權力部門能厘清幾方的責任,最后對應該負責任的一方進行追究。首先我們想問的是航空公司到底應該承擔什么責任,我相信這20多名乘客如果不是說像開場我講的那樣,完全是身心疲憊,急火攻心而又投訴無門的話,不會采取如此極端的方式去維權,去獲得這1000塊錢。在這個過程中,航空公司是否做到了及時的告知義務,是否提供了周全的服務,至少能給出誠意和笑臉嗎,我想可能這都沒有。在這個過程中航空公司付出的成本不應該是僅僅的1000塊錢,相關部門應該追究它的責任,需要對以后類似的航空公司以儆效尤。
第二我想追究,想問清機場方面應該負什么責任。我們知道機場飛機的滑行道和跑道是有嚴格的封閉區(qū)和非封閉區(qū)的,這20多名乘客是怎么能跑到滑行道上的呢,機場公布的說法是他們是坐擺渡車過去的,而乘客一再說是自己走過去的,這個說法本身就有沖突,我們希望能給一個明確的說法。沒有維護好機場安全,我想機場的安保是應該負有一定責任的,他們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處罰。
最后我想說的是乘客,當然我們非常理解乘客那種心情,但是維權一定是以法律為準繩、為底線的,超過了法律這種底線,維權就變成了違法。這20多乘客用這種極端的方式是獲得了1000元的賠償,但是他們付出的成本太小,這里我們所說的是看到語焉不詳的講,是對相關人員予以了治安處罰,但是我們知道20名乘客應該都是要到哈爾濱的,他們已經坐飛機走了,這個處罰到底是什么呢,如果說不給社會公示他們違法所付出的成本的話,不能對他們以儆效尤的話,就怕以后會有人紛紛效仿,造成更大的擾機事件。
實際上我們在回顧現在由于飛機延誤所造成的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間的糾紛是越來越多,越鬧越大,而且是可以說是步步驚心。已經從飛機上、候機室,現在到了飛機跑道,我們來回顧一下。
解說:
航班延誤、旅客維權,沖突隨時隨地都有可能上演。2010年某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機延誤7個小時,部分乘客因為索賠拒絕上飛機,這位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務人員為請機場滯留旅客盡快登機,頻頻向旅客道歉。
資料:
機場工作人員:
現在航班馬上就要起飛,我們還有37名旅客還沒有登機,對于你們這幾位還沒有登機的旅客,我們第二次表示深深地道歉。
解說:
然而對于道歉一名女乘客不為所動,一直喊著沒用、沒用,并堅持要求要有實質性的東西,見勸說無效,這名工作人員抱拳高舉頭頂單膝下跪,請乘客登機,而女乘客則依然大叫沒用。
相比這位怎么勸說都不肯上飛機的女乘客,曾經發(fā)生在大連機場的一幕則剛好相反,2010年8月9號下午兩點多,從杭州飛往大連的國航CA1765次航班在抵達目的地后,因為對延誤4個多小時不滿,100多名旅客中44人拒絕下機,他們要求航空公司派人到飛機上來解決賠償問題。
旅客:
他們那個國航的人跟我們說,飛機到了以后馬上給我們解決,說你們坐在飛機上。
解說:
而此時在大連機場候機廳,100多名準備從大連飛往杭州的旅客,也陷入了同樣的境地,由于這邊44名旅客不下飛機,那邊100多名旅客就無法登機,隨后航空公司的負責人不得不前往機艙就航班延誤向旅客致歉。
空乘組長 孔燕:
各位旅客因為航空管制的原因,耽誤大家的行程,我代表國航向大家表示賠禮道歉。
旅客:
這樣就好了嘛。
解說:
經過一個小時的僵持,44名旅客最終走下了飛機,航班延誤糾紛出現,有人選擇相對平和的僵持,而有些乘客則會選擇武力解決。2011年7月15在號在深圳機場,因為飛機延誤了20多個小時,多名乘客與前來協(xié)調的警察發(fā)生了糾紛,根據警方提供的視頻,當天上午9點19分左右,在機場候機大廳39號登機口圍滿了旅客,情緒激動的他們最終與民警發(fā)生了肢體沖突。
深圳機場分局候機樓派出所副所長 李育:
派出所一名所長,一名副所長負傷,還有三名民警負傷,兩名民警的警銜、警號被扯爛并搶走。
解說:
這架由深圳飛往北京CA1304次航班,原本應該在下午6點起飛,但是因為天氣原因一直到第二天早上6點還是未能起飛。但是該航班的200名乘客卻突然聽到其他飛往北京的航班能夠正常登機,便先后擁到其他航班準備登機的8號和39號登機口阻撓,并與前來協(xié)調事件的民警發(fā)生了沖突,沖突導致五名警察被打成輕微傷。而6名涉事的乘客也被處行政拘留10天。
從拒絕登機到拒絕下機,候機樓沖突再發(fā)展到4月11號浦東機場出現旅客擅自沖上飛機滑行道的行為,大家都在擔心,下一次的糾紛還會以怎樣的形式上演。
張羽:
我們看到因為航班延誤而引發(fā)的維權沖突是愈演愈烈,確實我們不禁要問,下次會有一種什么出奇的方式來進行維權,會不會導致航空安全事件呢。剛才我講大20多名乘客用這種極端的方式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同時他們也違反了法律,侵害了公眾的利益。
我們來看《中國民用航空保衛(wèi)條例》特別明確表明,隨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是被禁止的,凡是有這樣的行為是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予以處罰的。對于違法人員不予以處罰,并向社會公示的話,將來會不斷的有人采取這種小鬧小賠、大鬧大賠、不鬧不償,用更加極端的方式去伸張自己的權益。同時我們也要追問為什么近些年來這種由于航班延誤,導致的航空公司和乘客這樣的糾紛愈演愈烈,難道就沒有一個良好的溝通渠道和申訴渠道嗎?
下面我們連線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員張起淮教授進行分析,張教授您好。
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 研究員 張起淮:
您好主持人:
張羽:
看了剛才的報道我們回顧,您認為近些年來這種維權步步升級,沖突步步驚心的背后原因是什么呢?
張起淮:
兩個方面的原因,一個是我們乘客,航空旅客對于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誤,他究竟是如何造成的延誤,如何去解決延誤,這個問題并不了解,缺少一般的航空常識,其實我說航班延誤通常來講有好幾十種的原因可以造成航班延誤,有26種原因以上,真正我們知道的、聽到的,往往就是天氣原因、機械原因、航空管制,其實航班延誤大家應該看到它是非常正常的現象,正常的航班延誤這種情況下,航空公司如何及時告知航空乘客,航空旅客又如何理解和配合航空,這個非常重要,所以航空知識的缺失是造成誤解的第一個根源。
第二,我們航空公司的服務沒有到位,在解決航空延誤時有幾個誤區(qū),其中就有,比如說這次事件就是以賠代勞,以賠代罰、以賠代過,航空公司你服務質量差,或者我在這十幾個小時中我航空旅客安排的不周到,在解釋方面或者告知義務方面沒有盡到,我去努力做到,當航空乘客發(fā)生了違法,甚至近似于接近犯罪時,你仍然要理直氣壯的去解決,去處罰,也不是我拿賠償,我給你錢,也不告知究竟是什么原因,其實我們說廣大的航空旅客沒有一個是為了犯罪來坐飛機的,也沒有一個為了跑到跑道上來危害或者危機航空安全,來實施行為的,這時候有的旅客說我沒有辦法,但是有一點我們要強調的,如果航空公司不能夠處理好這種是是非非,最后的結果就會給人感覺,我跑到跑道上就能拿1000塊錢,下次我如果能夠坐在跑道上、躺在跑道上我拿的更多,這個就是是非不清,而且法律不明,我們說維權要依法維權,而不是違法維權,我們說航空公司的服務質量低,也不應該是你違法的理由,你違法你可能造成犯罪,而且所有違法的乘客可能都面臨著三個方面的責任,第一是民事責任,你造成了別人的航班延誤,你造成了別的旅客的損失,你要賠償的,民事賠償。
第二,你要如果使機場的設設施和設備造成了損害或者人員的傷害,你還有一個刑事和民事上的賠償,你要是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你還有一個行政責任,因此我們說航空旅客不因為航空公司的服務存在問題,你沒有途徑去解決,你就可以采取極端的手段,采取實施你的違法行為,尤其剛才主持人張羽你說到,這個跑道對航空器來講是十分重要的保障場所,如果什么人都可以上去,隨便都可以攔阻這個危險特別大,可以說在世界上也是絕無僅有的。
張羽:
好,張教授,請您在線,我們稍候再盡情分析。
根據其實張教授已經講到了,不能因為航空公司錯在前就可以違法進行維權,攔飛機維權沒有贏家,最后輸的是公共安全。那么這次糾紛的引爆點是因為飛機航班誤點,我剛才回顧其實現在航班誤點已經成了航空公司和公共乘客的糾紛的一個主要的糾紛起因,其實從2004年國家民航局一直大力治理航班誤點,我們來了解一下相關的情況。
解說:
2011年《旅行家》雜志曾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沒有遭遇過航班延誤或航班取消的被調查者比例為零,今年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和中國民航局、運輸局共同發(fā)布的2011年航空服務消費者調查報告也顯示,最令消費者不滿意的航空服務為,航班正點率及延誤后續(xù)服務。
原民航總局的統(tǒng)計數據也顯示,2005年航班的正點率為81.99%,而2011年則下降到77.9%,而在今年兩會期間中國民航局局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表示,航班延誤主要責任在航空公司,占到40%,集中航班編排不合理又是最主要原因。而相關專家認為天氣原因、航空流量管制、機場擁堵,以及部分旅客遲到等原因,都是導致航班延誤的因素。2004年原民航總局曾發(fā)布過一份航空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此后的幾年間,保障航班的準點的措施也不斷出臺。
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教授 鄒建軍:
2010年1月份民航局專門為此搞了一次航班延誤整治工作新聞會,明確提出來未來兩年要做以下幾件事,第一建立信息的共享和統(tǒng)一的發(fā)布,一旦發(fā)生不正常起降,我們手機里面可能很快就會收到延誤航班的信息。第二個,專門針對這種大面積的航班延誤,出臺的一些政策就是要求從民航局、管理局到航空公司、空管機場、公安局等等,要盡建立一個協(xié)調的聯動機制。第三個,延誤處置的督導機制。第四個就是評估和總結機制。我們從2010年到2011年下半年,總得來說專門圍繞航班延誤,民航局開了很多次這種現場的會包括總結會。
解說:
位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的,民航局也專門出臺了獎懲機制,而從這張圖上我們不難看到,2010年當旅客運輸快速增長的時候,航班正常率卻呈現了下降的趨勢,為什么措施不斷,但航班延誤現象仍然不斷出現呢?
鄒建軍:
就像我們北京的交通一樣,雖然我們現在是限行,但是我們還是感覺到很擁堵,為什么呢?車多了,在民航這么多年我們可以看到,機場雖然在不停的建,但是我們到目前為止通航的機場還只有180個,但是里看我們的交通量,事實上已經和五年比翻了兩番了,這里面就是一個快速發(fā)展的市場需求。和基礎設置之間的矛盾。這個矛盾尤其是表現一些大機場。
解說:
鄒教授還表示,除了市場需求和基礎設置之間的供求矛盾外,人們出行次數的增多,近年來惡劣天氣越來越頻繁等因素,也都讓旅客對航班延誤的感受越來越強烈,面對一時難以緩解的航班延誤,面對不斷出現的旅客與航空公司的糾紛,如何讓旅客的維權行為不再以違法的形式上演,民航部門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張羽:
我們再連線張起淮教授,張起淮教授時間不多,請您簡而言之,我們怎么能建立一個旅客的申訴渠道,來保障旅客的權利呢?
張起淮:
我們最重要還是建立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明確的機制和一個最容易解答問題,最快速解答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調解機制就可以了。
張羽:
好,多謝張教授的評論。
確實應該說保證旅客和飛機的安全,永遠是民航的首要任務。那么安全、高效實際是旅客和民航所共同追求的目標,飛機晚點是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飛機晚點的糾紛是應該有一個健康正常的機制去解決,可以申訴的,可以說減少飛機晚點、消除民航公司和旅客之間的糾紛,本身就是保證民航的運行安全。
好,今天的《新聞1+1》就到這里,感謝您的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