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國家海洋局對我國海域海島進行了名稱標準化處理。經(jīng)國務院批準,國家海洋局、民政部公布了釣魚島及其部分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
國家海洋局此次公布的釣魚島標準名稱為“釣魚島”,漢語拼音為“Diàoyú Dǎo”,位置描述為“距溫州市約356千米、福州市約385千米、基隆市約190千米”。
國家海洋局同時公布了龍頭魚島、鯧魚島等其他70個釣魚島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漢語拼音和位置描述。
釣魚島及其部分附屬島嶼標準名稱公布(附名單)
外交部:日本對釣魚島及附屬島嶼命名非法無效 |